司法部警告不要非法持有氰化物

新闻稿:

政府已向公众发出警告,称未经授权持有氰化物将带来严重的法律和健康风险。这一声明是在该市最近发生的一起暴力事件中发现氰化物的事件后发布的。

政府副发言人 Kanika Aunjit 强调了司法部的警告。她解释说,未经适当授权持有氰化物将面临监禁和罚款。

Kanika 谈到了最近的事件,并解释说,氰化物常见于日常用品中,例如某些水果和谷物,以及尼龙生产和杀虫剂等工业用途。尽管氰化物很常见,但它毒性很强,即使少量也会影响中枢神经系统、肝脏、肾脏和心脏。

Kanika 强调,症状的严重程度取决于接触量、持续时间和接触方式。这包括摄入、吸入或皮肤吸收。高剂量可导致立即出现头痛、心悸、皮肤潮红、呼吸困难、癫痫发作、昏迷和 10 分钟内心脏骤停等症状。长时间接触较少剂量可导致头痛、嗜睡、恶心和呼吸问题等慢性症状。

泰国政府通过司法部提醒公众,根据 3 年《危险物质法》及其修正案,氰化物被列为第 1992 类危险物质。未经授权生产、进口、出口或持有第 3 类危险物质,可处以最高 2 年监禁、最高 200,000 万泰铢罚款或两者并罚。

以上是泰国政府公关部的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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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南苏克萨瓦
Goong Nang 是一名新闻翻译,多年来一直为泰国多家新闻机构提供专业服务,并在芭堤雅新闻社工作了五年。主要专注于普吉岛、芭堤雅的本地新闻以及一些国家新闻,重点是泰语与英语之间的翻译,并担任记者和英语作家之间的中介。原籍洛坤府,但除了在三地之间通勤外,住在普吉岛和甲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