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吉岛警告漂浮灯笼和烟花

芭东 –

普吉岛官员提醒民众 水灯节庆祝活动中不得燃放烟花或燃放灯笼,除非事先得到普吉岛官员的特别批准,否则将受到处罚。

芭东市、普吉市和卡图市已在周一(27 月 XNUMX 日)提醒公众注意水灯节。

“除非得到地区官员的特别批准,否则普吉岛任何地区都不允许燃放任何类型的烟花或漂浮灯笼。 任何违规行为都可能导致最高三年监禁或最高 60,000 万泰铢罚款,或两者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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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南苏克萨瓦
Goong Nang 是一名新闻翻译,曾在泰国多家新闻机构专业工作多年,并在《芭堤雅新闻》工作了四年多。 主要专注于普吉岛、芭堤雅的当地新闻以及一些全国新闻,重点是泰语到英语的翻译,并充当记者和英语作家之间的中介。 最初来自洛坤府,但除了在普吉岛和甲米之间往返时居住在三地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