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呼吁保护东南亚儿童享有清洁、健康和可持续环境的权利

新闻稿:

面对日益加深的气候危机,p业界人士齐聚曼谷,认可并重申 保护儿童生命和未来的新义务

曼谷,9 年 2023 月 XNUMX 日 – 在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在场的情况下,第 26 号一般性意见XNUMX 号今天在曼谷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东亚及太平洋区域办事处主办的一次活动中在东南亚正式启动。

八月发布的新一般性意见首次明确阐述了气候紧急情况以及各国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保护儿童生命和福祉的相关义务。

该评论在东南亚的发布活动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人权高专办、环境署、亚洲儿童权利联盟、儿童权利国际网络、儿童权利信息中心、救助儿童会、世界宣明会和地球社合作主办。

儿童权利委员会主席 Ann Skelton 在区域启动仪式上发言时表示:“儿童已将他们对环境和气候变化的担忧推到了议程的首位,第 26 号一般性意见认识到了这一点,并提供了法律和为各国和商业部门在三重行星危机背景下维护儿童权利提供实际指导”。

根据总评论对儿童和青年在引导全球气候讨论中的作用的关注,在曼谷举行的区域启动活动是由年轻人共同召集的。 来自柬埔寨和越南的年轻倡导者也通过虚拟方式进行联系,分享他们的气候倡导经验,并强调需要采取紧急行动来解决生物多样性丧失和日益严重的污染问题。

来自泰国的 17 岁青年倡导者 Prim Yong 分享道:“低质量的空气就是低质量的生活,它影响我的权利、你的权利和我们孩子的权利。 现在就以气候为例。”

一般性意见指出,国家不仅有责任保护儿童权利免遭直接伤害,而且还应对因国家今天的行为(或未采取行动)而在未来可预见的侵犯儿童权利的行为负责。 此外,它强调各国不仅要对其境内发生的环境损害负责,还要对其境外环境损害和气候变化的有害影响负责。 应特别关注处境不利的儿童所面临的过度伤害。

本一般性意见的通过是在与来自 121 个国家的儿童进行了一系列面对面和在线磋商以及亚洲和南美洲的区域磋商之后做出的。 基于各国、联合国实体、国家人权机构、民间社会提交的 170 份书面意见以及儿童本身提交的 16,331 份意见,确保一般性意见代表了全球儿童的不同经历和最大利益。

在区域启动后,儿童权利委员会副主席索皮奥·基拉泽 (Sopio Kiladze) 表示:“健康、清洁和可持续的环境对于儿童享有《公约》规定的权利至关重要。 我们需要国家、企业的坚定承诺及其有效措施。 但所有利益相关者的紧密合作也是不可避免的。 我们对我们的孩子负有责任。

该一般性意见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是全球、区域和代际参与的成果,并指出在环境决策中必须考虑儿童的意见,并强调环境教育在让儿童做好准备采取行动、倡导和保护环境方面的关键作用。保护自己免受环境伤害。

“东亚和太平洋地区的男孩和女孩正站在全球气候危机的前线。 他们经历的气候灾害是他们祖父母 50 年前的六倍。”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东亚及太平洋地区主任黛博拉·科米尼 (Debora Comini) 说道。 “气候变化及其对儿童的影响无法由任何单一机构、组织或政府来解决。 至关重要的是,我们必须共同努力,包括与商业部门合作,以确保儿童的生存权、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

 

帖子内容后的图片
Goong Nang 是一名新闻翻译,曾在泰国多家新闻机构专业工作多年,并在《芭堤雅新闻》工作了四年多。 主要专注于普吉岛、芭堤雅的当地新闻以及一些全国新闻,重点是泰语到英语的翻译,并充当记者和英语作家之间的中介。 最初来自洛坤府,但除了在普吉岛和甲米之间往返时居住在三地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