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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皇家公报于 26 月 XNUMX 日星期五发布了公共卫生部关于大麻管制的公告,要求食品分销商贴上注入大麻的标签并参加辅导课程。
根据通知,在产品中添加大麻或大麻物质的食品经销商必须明确附上信息或标志,表明其场所销售的产品中含有大麻或大麻作为其成分的一部分。
卖家还必须向顾客列出所有含有大麻或大麻的食品菜单,并通过显示公共卫生建议中的以下陈述来提供食用大麻或大麻食品的安全建议:
(一)二十岁以下、孕妇、哺乳期妇女忌食; (二)如出现异常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 如果症状严重,应立即就医; (三)对大麻或大麻过敏的人应避免食用。
该公告还提到了卫生部规定,要求将在烹饪中使用大麻或大麻物质的课程作为公共卫生部针对餐馆企业家和食品经销商的培训课程的课程之一。 有两个课程,即企业家课程和食品接触课程。
学习时间为每门课程 30 分钟,内容包括植物的营养、使用大麻为消费者提供合适和安全的烹饪方法以及不当消费的规则和处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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